无障碍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稿: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5/26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日前,交通运输部作出决定,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有关部署要求,市局制定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9日


晋城市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全交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高速度转型发展新局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引领,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随意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放任非法经营长期存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不当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重现场执法、轻后续程序,超期扣车、逾期不结案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玩忽职守、尸位素餐;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特权思想严重,自律不严、公私不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新业态不会管、传统业态管不好的问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执法程序不完整,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有案不立、立案不及时,办案不完整,随意取舍执法程序,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以改代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检查不深入、走过程、怕担责,面对复杂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重点整治违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红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牟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六)管理粗放的问题。重点整治对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和执法行为规范不健全,制度执行打折扣的问题;执法精细化程度不高,执法手段和方式落后,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的问题;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不力,执法队伍组建不到位,执法主体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管出现盲区的问题。

三、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1.全面摸排行政执法顽瘴痼疾。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照整治内容,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对照文书案卷,查找证据、程序、法律适用以及以罚代管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投诉举报记录,查找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处理、不作为、不担当,徇私舞弊等问题;对照执法记录,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查找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措施。

2.坚决整治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上级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3.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诉求,诚恳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4.加强整治督查。市局将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分赴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全系统,限期整改。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建立和完善执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

2.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公布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结合“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项目建设工地、社区等大调研、大走访,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了解存在的问题,听取改进执法服务工作意见;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降低法律风险。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结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修订完善并按程序公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加强执法记录仪配备和使用。创新执法方式方法,突出服务为先,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寓执法于教育之中,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推动行政执法由刚性为主向刚柔相济转变,减少、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对抗和冲突。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温度”。

3.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执法站所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路政宣传月”等普法专项活动,增强交通运输从业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与认可,优化执法环境,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山西干部在线、山西交通在线等平台,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单位法治讲堂、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撰写法治征文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宪法、民法典和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观看警示廉洁教育视频,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阅读警示教育读本,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强化执法人员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引导执法人员严守党纪国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1.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制定预警、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

2.全面梳理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对于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不一致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对于制度缺失和制度中存在的漏洞,要依法加以修订、完善和规范。

3.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论证后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执法与业务融合,更加注重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轮训。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执法队伍轮训工作,采取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业务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和参加法律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六)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三基”建设。

1.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编制部门批准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尽快配齐配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推动执法人员划转到位,统一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执法基础管理。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执法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内业管理制度、执法考核讲评等基础管理制度,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基层执法基本能力建设。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立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和指挥平台,为一线执法人员逐步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采集工作站、执法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执法装备,不断改进执法手段和方式,提高执法工作精细化、执法管理精准化水平。

四、时间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5月至10月底基本结束。要把六项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压茬推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5月中旬)。省厅518日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自查自纠(5月中旬至6月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认真对照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主动整改。要在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三)深入整改(7月初至9月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认真梳理总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方法。对属于制度不健全导致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通过健全制度、规范行为,逐步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长效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单位要于8月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于202181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上报市局。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将隐患防控措施和完善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于2021831日前上报市局

(四)总结提升(10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中持续推进。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形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结合起来,与清理乱罚款滥收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教育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市局,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推进落实。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注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工作互融互促,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市综合行政执法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印发专项整治行动简报,总结成效、推广经验、通报问题,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向市局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深入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进展成效,充分展现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新作为、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有效推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市局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张海芳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明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王晋霞     四级调研员、局公路管理科科长

唐大海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崔俊文     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晚喜     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长

        郭晋波     局办公室主任

        牛春杰     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张民民     局综合运输管理科副科长

        侯丽莉     市交通运输研究发展中心负责人

             市交通建设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王晚喜(兼),工作人员高江波、张丹。


|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推荐使用分辨率1024*768,IE6.0以上版本浏览
联系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116号  联系电话:0356-2024772  电子邮箱:jcsjtysjbgs@126.com
备案序号:晋ICP备05001036号 网站标识码:1405000020 晋公网安备 14050002000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