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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第七期
供稿: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6/22


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组

对我市交通运输开展专项督导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晋交政法函[2021]274号)文件安排,621日上午,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组第一组组长郭富平带队,对我市交通运输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组副组长李明建汇报了我局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唐大海对执法队一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随后,厅督导组与晋城运盛物流有限公司、晋城市太行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两家货运企业及两名货车司机进行了座谈,通过座谈了解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对我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良好的建议和需要整改的措施。

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后,郭富平组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意识。此项工作由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批示,国务院领导都作出指示,交通运输部非常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将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我们要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交叉推进,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工作中去。二是要与党史教育完美相结合。要求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认真组织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学习和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规范》,引导执法人员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规范文明执法。三是要抓好当前清理行政执法顽瘴痼疾工作,要在6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清理情况。四是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等新型监管方式,减少损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五是要探索国省干线公路执法改革工作,从执法层面制定相互衔接计划,确保执法工作走上正常程序。六是要严把执法风险防控工作。在办理每个案件工作中,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材料,准确认定事实、把握定性,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坚持逐案做好风险评估研判工作,对受理的每个案件认真进行预警预测,对案件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风险进行分析研判。

李明建副组长表示,对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组在工作上指出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整改,并将郭富平组长的指示传达至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要求各执法单位认真学习相关精神,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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