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细则》中关于安全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的要求,明确了省级监管对象:
第一,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为主要业务的省属重点企业。
目前只有山西交控集团。
华远陆港集团主要以山西铁路投资建设为主营业务省属企业,因此未将其列入省级监管范围。其涉及的道路运输各生产单元,即各市县子公司,纳入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范围。
第二,省级组织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按照“国高网省建、省高网市建”“谁建设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组织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省政府决定使用专项债券,由交控集团投资建设的省高网项目,纳入省厅监管。市级组织建设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市级监管。按照此原则,纳入省级监管的在建项目有:
1.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2.浮山至临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3.临猗黄河大桥及引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4.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5.黎城至霍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纳入市级监管的在建项目有:
昔阳至榆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建设项目,纳入晋中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太原西北二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太原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吕梁市交通运输部门监管。
第三,省级组织建设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
按照“谁投资(引资)建设谁监管”的原则,省级组织建设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由省厅实施监管。市县作为建设主体建设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由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监管。
目前25个新改建项目均由地方政府组织建设,没有划入省级监管。
第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按照“条管”原则,无论省级组织建设,还是市县投资、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在正式投入运营后,统一纳入省级监管。
按照此原则,纳入省级监管的运营单位有:
1.京大高速公路公司
2.汾平高速公路公司
3.翼侯高速公路公司
4.中铁建投山西高速公司
5.阳五高速公路公司
6.龙城高速公路公司
7.静兴高速公路公司
8.绿地城投高速公路公司
特殊说明:山西交控集团对所属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省厅及高速公路执法总队通过对各路公司开展监督检查抽查,督促山西交控集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对其所辖路公司履行直接安全监管职责。
第五,普通国省道生产经营单位。
纳入省级监管的普通国省道运营管理单位:省公路局。
省公路局既作为普通国省道生产经营单位、又是全省国省道运营管理单位(11个公路分局)的主管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国省道建设、养护、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市县投资、引资建设的普通国省道收费公路项目及政府付费的PPP项目,在未移交省公路局管养的,由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监管,移交后纳入省公路局管理。
第六,农村公路建设及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和水路运输业务领域。
按照“市场监管与安全监管一致”的原则,只要进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市场,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均由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由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监管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