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县行政审批局召开行政审批与运政监管协调联动工作会议,与县交通运输局共同建立了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衔接,为我县营造营商环境“在全市作示范、全省作标杆”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与运政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上月在审批过程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判,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审批和监管互动信息交流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双向快速互通共享机制,县行政审批局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将与审批相关监管信息、处罚结果及行政审批所依据法律法规等政策调整情况推送到县行政审批局,确保审管无缝对接。
三是建立重要审批事项会商机制。县行政审批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会商,并出具专业意见。
四是建立现场勘验和技术论证协同工作机制。对于技术标准、人员资质有特殊要求的现场勘验、技术论证等事项,要及时组织或参与实施勘验、技术论证等。